今天分享的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企业商业秘密管理与维权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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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企业商业秘密管理与维权指引》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编撰,旨在帮助企业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水平,构建全方位保护体系。以下从商业秘密概述、泄密场景、保护体系建设及维权途径等方面进行核心内容总结。
商业秘密概述
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有秘密性、保密性和价值性三大特征。其中,秘密性强调信息在被诉侵权时不为所属领域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保密性要求权利人采取合理保密措施,如签订保密协议、加密管理等;价值性体现在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失败的实验数据等也可能具有商业价值。其保护范围包括技术信息(如配方、工艺等)和经营信息(如客户信息、招投标材料等),归属问题则需根据雇佣、兼职、委托开发等不同情形确定。
常见泄密场景
文档梳理了22种泄密场景,涵盖人员、信息发布、存储、传输等多个维度。人员泄密如跳槽、自立门户、内外串通等,是常见高风险方式;信息发布泄密包括公开披露、论文发表、媒体泄密等;存储泄密涉及载体泄露和产品流通中因反向工程导致的泄露;传输泄密则有邮件、微信、云盘等途径;此外,对外合作中的招投标、许可转让,涉外活动中的境外诉讼、人才引进,研发测试中的产品研发、游戏内测,以及区域泄密等场景也需重点防范。
保护体系建设
企业需构建4大管理体系,包括分类管理、最小接触、全流程管理和合理利用原则。在管理组织上,由最高管理者、专门管理机构及各运营部门协同负责。人员管理涵盖入职、在职、离职全流程,内部人员需背景调查、保密培训、签署协议等,外部人员接触涉密信息需签订保密协议并限制披露范围。涉密载体管理要对纸质文件、电子设备等进行标识、分类、存储、权限及销毁管理,确保载体全流程可控。涉密区域则需物理隔离、门禁监控等措施,防止非法入侵。
维权途径
企业可通过3类途径维权。行政途径中,权利人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部门依法调查后可实施行政处罚,对结果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且深圳探索行政与司法深度衔接机制,提升维权效率。民事途径包括协商和解、仲裁和民事诉讼,民事诉讼中需注意管辖、主体资格、证据准备等,还可申请证据保全、行为保全,且恶意侵权可适用惩罚性赔偿。刑事途径中,侵权行为符合立案追诉标准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包括刑事公诉与自诉,还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需注意受理范围。
该指引全面覆盖商业秘密管理与维权各环节,为企业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操作指南,有助于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有效保护核心资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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