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罗源,一名男子因火烧马蜂窝而毁了百亩林,最终获刑一年半。那一日,男子出于某种原因,采取了火烧马蜂窝的极端行为。熊熊火焰瞬间蔓延,无情地吞噬着大片森林。百亩的绿色植被在火光中化为灰烬,生态环境遭受了严重的破坏。这一鲁莽行为不仅给自然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让自己陷入了法律的制裁。他的举动提醒着人们,在面对自然时应保持敬畏之心,切不可因一时冲动而做出不可挽回的错事,否则必将承担起应有的法律责任。
眼下,罗源县碧里乡梅花村后山一片被烧过的林地中,马尾松、相思树等已长出细嫩的树苗。看到这些,罗源县检察院检察官的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原来,2023年9月的一天,男子蒋某能同蒋某泉、林某某等6人前往梅花村后山秋游时,在一处峭壁的草丛内发现一个马蜂窝。蒋某能掏出随身携带的灭蚊喷雾喷向马蜂窝,随即使用打火机将马蜂窝点燃。马蜂窝迅速着火,火势蔓延开来,导致周边林场的马尾松、湿地松、相思树等树木被烧。蒋某能见状一时慌了神,立即与众人一起拿树枝灭火,但因天气干燥且易燃物极多,火势根本无法控制,他们只好逃离现场。事发后,公安机关将蒋某能抓获归案。
经鉴定,火灾过火林地面积129.89亩,过火疏林地面积为2.34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万余元。罗源县检察院于2024年1月15日以失火罪对蒋某能提起公诉。1月25日,蒋某能因犯失火罪,被罗源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陈晴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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