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度重视房屋安全,加强鉴定管理工作。从房屋初始勘察到最终鉴定报告出具,至少 9 个关键环节都需留存相关影像。在勘察阶段,细致记录房屋外观、结构等细节;检测过程中,对各项数据指标进行实时拍摄;鉴定评估时,清晰拍下房屋不同部位的状况。这些影像留存不仅为房屋安全提供了直观证据,也便于后续追溯和复查。一旦出现房屋安全问题,这些影像能快速准确地定位问题所在,为及时采取措施提供有力保障,切实维护了福建居民的居住安全。
省住建厅日前发布《关于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精准防控的通知》,对房屋安全鉴定过程存在的未经检测出具鉴定报告、虚假检测等4类突出问题,实施精准防控。
《通知》指出,房屋安全鉴定过程目前存在4类突出问题,包括未经检测出具鉴定报告;虚假检测;鉴定报告的房屋结构形式或层数等与实际不符;检测数据不足以支撑鉴定结论。围绕上述4类突出问题,《通知》从进行现场检查检测告知、建立检测影像留存制度、定期开展机构自查等3个方面实施精准防控,提升房屋(含建筑幕墙)安全鉴定质量。
《通知》要求,4月1日起,鉴定机构应按下列要求留存检测影像。其中,在房屋安全鉴定现场检测过程中,至少应在9个环节留存相关影像,包括取样处,钢筋规格检测,主筋根数检测、箍筋加密区长度及间距检测、拉结筋间距检测,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回弹法检测烧结砖抗压强度,贯入法检测砂浆强度,钢材强度检测,焊缝全熔透超声波探伤检测,网架结构磁粉探伤检测等。
《通知》明确,对存在《福建省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或《福建省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鉴定机构,项目所在设区市主管部门应将其移出鉴定机构名单。其中鉴定活动弄虚作假的,3年内不再列入名单;鉴定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鉴定业务或转包鉴定业务、鉴定活动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1年内不再列入名单。(记者 赖志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