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原主任李全强一审被判十年三个月,这一判决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李全强在其工作岗位上本应秉持公正、廉洁的原则,却背离了职责使命,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严重损害了排球运动管理的正常秩序和国家利益。此判决向社会传递出强烈信号,无论职务高低,只要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严厉制裁。这也提醒着广大公职人员要时刻牢记法律红线,坚守职业道德,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国家的稳定发展。
4月7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原党委副书记、主任李全强受贿案,对被告人李全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对其受贿犯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