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通告,就《云南省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诚信建设10条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最大看点是对严重不讲诚信不守规矩的经营主体的处罚力度,其中明确,对承接“不合理低价游”,有欺客宰客、强制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旅行社和导游,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于导游受到吊销导游证行政处罚的惩治力度更狠,明确“不得再次核发导游证”。
(5月22日《现代快报》)
导游证是从事导游工作的资格证明,导游证被吊销,就不能再从事导游相关工作,否则就是违法,“不再核发”意味着终结了一个导游的职业生涯。用“终结生涯”,可以倒逼一些不良导游,不敢再为了灰色的利益,在“悬崖边跳舞”。
长期以来,旅游市场中的强制购物、欺客宰客等乱象屡禁不止,严重破坏了旅游行业的形象和声誉。部分不良导游受利益驱使,与商家勾结,将游客当作“待宰羔羊”,打着旅游的幌子行强制消费之实。他们巧舌如簧,利用游客对当地的陌生感和信息差,或哄骗、或恐吓,迫使游客购买高价商品。一些游客怀着满心期待踏上旅途,却在强制购物环节中遭遇冷脸、威胁,游玩的兴致全无,对旅游目的地也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印象。
在过去的治理过程中,虽然也有对违规导游的处罚措施,但多以罚款、短期吊销导游证为主,处罚力度相对较轻,难以形成有效震慑。一些不良导游在接受处罚后,短暂蛰伏便重新持证上岗,继续在旅游市场中“兴风作浪”,导致乱象反复出现,治理效果大打折扣。而此次云南省提出的“吊销导游证不再核发”,直接切断了严重失信导游的职业退路,将处罚从“短期惩戒”升级为“终身禁入”,让违规者付出沉重的代价。这一举措犹如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给整个导游群体敲响了警钟,让他们深刻认识到触碰行业底线的严重后果。
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依赖于良好的口碑和信誉,只有让游客获得优质、舒心的旅游体验,才能吸引更多人选择旅游消费,形成良性循环。当严重失信导游被彻底清除出行业,旅游市场将逐渐回归理性和规范,导游群体也将更加注重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优秀导游凭借专业的讲解、贴心的服务赢得游客的认可和尊重,获得合理的收入和职业发展空间;而那些企图通过不正当手段牟利的不良分子则被拒之门外。长此以往,旅游行业的整体形象将得到显著提升。
吊销导游证不再核发,不仅是对严重失信导游的严厉惩戒,更是旅游市场治理理念的革新。就是要断了不良导游的侥幸心理和“后路”,断了“后路”才能不再“梦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