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即将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此次行动将严管特招项目,对各类所谓的“特殊招生渠道”进行严格管控,杜绝违规操作和权力寻租的空间,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同时,严查不正之风,对招生过程中的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不良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义务教育招生的良好秩序。通过这一专项行动,旨在让每一位孩子都能在公平的环境中接受优质的义务教育,为他们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近日,省教育厅下发通知,福建省将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进一步整治“暗箱操作”和“掐尖招生”行为,严格管控特定类型招生项目,严肃查处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义务教育学位供给机制,加强学位动态调整和余缺调配,做好学位供给保障工作;健全常住学龄人口变化监测预警制度,开展各学段入学人数和现有学位摸底,提前做好预判应对。人口集中流入地区要增加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加大公办学位供给力度,推进优质公办学校挖潜扩容。
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要求,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音视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杜绝小升初隐蔽“掐尖招生”等行为。
各地要按照就近入学要求,科学合理划定学校招生片区,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有条件的地方稳妥推进多校划片招生改革,要明确新建学校招生范围,健全新建小区对口学校划分工作机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实行均衡编班,均衡资源配置,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分班考试,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
各类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以及外语、体育、艺术等特定类型招生全面实行市级审查、省级审核制度,从严控制学校数量、招生规模、招生范围。各地要全面清理未经审核同意的特定类型招生项目,市、县(区)不得自行批准学校开展特定类型招生。
外语、体育、艺术类项目可以在小升初招生中开展语言、体育、艺术方面的兴趣潜质素养考察,但不能开展其他文化科目测试,小学入学不得开设此类招生项目。数学、科技类等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要坚持不掐尖、重培养,原则上不得与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挂钩,严禁随意突破招生范围。
各地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全覆盖,民办学校在审批区域内招生,纳入审批机关所在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各市、县(区)要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原则,完善本地区多孩子女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政策,但不得含有在市、县范围自由择校的内容。(记者 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