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钱是参保人员的重要养老储备,通常是不能提前支取的。这是为了确保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和参保人员的养老权益。然而,现实中却存在一些骗子盯上了人们对这笔钱的误解,以可以提前支取为由进行诈骗。他们编造各种虚假理由,诱导参保人员将个人账户中的钱取出,结果往往是钱财被骗,养老保障也受到严重影响。大家一定要认清这种骗局,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提前支取”承诺,保护好自己的养老钱。
近期,有网友反映,一些“小广告”声称交纳一定的手续费,可以帮忙提前提取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以解“急需用钱”之难。这是真的吗?
先上结论: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是有条件的,通常情况下,不能提前取,也不能随时取。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规定,只有在以下特殊情况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提前领取: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最低缴费年限,且未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且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当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缴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年限办理退休后,个人账户的钱会作为“养老金”的一部分,按月发放到手中
划重点
所以,如果有人跟您说,可以帮您提前提取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您一定要警惕,务必对照上面的情况,看看是否符合提前领取条件。
贸然轻信“小广告”,不仅可能取不出钱、被骗一笔手续费,还会被套取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个人信息,造成财产和参保权益损失。
有相关问题,请拨打12333咨询电话,或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切记不要轻信他人“承诺”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问题
1、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为什么不记入个人账户?
《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等,体现社会公平与共济;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用于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强调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体现个人权益与责任。
2、参保人员在多个地区参保缴费,计算基本养老金时是否会合并计算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
参保人员跨地区流动就业不会影响个人养老保险权益。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累计计算。具体可通过12333热线或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详细政策。
3、领过失业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会变少吗?
不会。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保险与失业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分别建账、分账核算。失业保险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领取失业保险金不会导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