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一 27 岁女子在家门口遭遇不幸,这一案件曾引起广泛关注。然而,原本定于近期的庭审却意外取消。这一消息让关注此案的人们感到困惑与遗憾。该女子的家人及社会各界都在期待着庭审能为这起惨案带来公正的裁决,如今庭审的取消无疑给他们的心灵又蒙上了一层阴影。人们不禁思考,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庭审的取消?案件的进展是否会因此受到影响?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给出合理的解释,让受害者家属及社会大众能得到一个明确的答案。
5月27日,原计划于当天公开开庭审理的“27岁女子家门口被害案”,经召开庭前会议后决定延期开庭。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透露,因双方均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法院要通知证人出庭,所以时间上要择期另行开庭。
起诉书显示,2024年6月9日13时许,37岁的犯罪嫌疑人梁某某在27岁的被害人王某某家门口进行敲门和吐痰等行为,小区保安黄某某到达事发现场后,王某某打开房门质问梁某某,随即二人发生争吵,梁某某冲到房门处与王某某抓扯、打斗,其间,梁某某使用事先准备的刀具对王某某头面部、胸部等部位切划、捅刺十刀,王某某随之受伤倒地,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梁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对其2024年6月9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成都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梁某某无故滋扰他人并持刀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