筱丹桂与糖炒栗子
老上海都知道新长发糖炒栗子。在上世纪30年代初期,它就崭露头角。原店主叫徐甫生,他自幼
走街穿巷,以卖荸荠小水果为生,后在陈家浜(现成都北路北京西路口)摆个水果摊,那时水果摊很多,生意不佳,徐氏有位好友叫裴正荣,在钱庄里工作,手里有点积蓄,愿借贷一些资本给徐氏,并提醒他道:“上海人爱吃糖炒栗子,你可以做栗子生意。后徐氏凑足一千元大洋本钱,租借成都北路682号开一家水果店,为了图吉利,同裴氏商量,招牌取“新长发”,经营糖炒栗子和其它水果。三年后,徐氏生意较好,1938年又在成都北路3号、延安中路口开设新长发南号。老板去世后,由他三个儿掌管,老大专管水果批发,老二专向北方采办栗子,老三则督制糖炒栗子。早在40年代初,新长发糖炒栗子在上海已有名声,当时炒栗在店门口放一大铁锅,栗子以特种黄沙炒伴加白糖,再佐以生油合炒,栗子吃口香糯,别有风味。第三个儿子人家叫他三老板,做生意门槛较精,每逢到旧上海民营广播电台播唱越剧特别节目,在为德本善堂作义播募捐时,三老板就在店门口,开着无线电收音机吸引顾客,当时越剧界的筱丹桂最喜欢吃糖炒栗子,每逢她到电台,筱丹桂就要问,新长发糖炒栗子送来没有,经她一说,新长发三老板马上派人送去刚炒好的糖炒栗子,无形中替新长发做了义务广告,因此新长发的糖炒栗子出了名。三老板有个朋友住在大通路(现大田路)培德里,他常去电台,途中必经陈家浜新长发门口,三老板托这位朋友,坐黄包车将糖炒栗子送交筱丹桂及众演员。
民国奇案--筱丹桂之死
1947年10月13日,红遍上海滩的越剧艺人筱丹桂在家中服来沙尔自杀,临死前她在床上写下了“做人难,难做人,死了”八个字,一代名伶就此香消玉殒,匆匆结束了一生。
就在筱丹桂死后不久,1947年10月26日,国泰大戏院经理张春帆被抓,罪名是涉嫌教唆筱丹桂自杀。说起这筱丹桂和张春帆,解放前的上海滩那恐怕真的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一个是丹桂剧团的头牌花旦,在舞台上娇俏妖媚,艳压群芳,另一个则是丹桂剧团的老板,日进斗金,家财万贯。最最关键的是,筱丹桂在事业当红之际溘然离世,张春帆被扣上教唆自杀的罪名,可旋即又被无罪释放,这其中的曲折是非,各方说法纷纭别出,至今还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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